河南地界,洛水、伊水、汝水纵横其间。
到了明末,黄河连年决溢,平原上遍布沼泽、淤泥滩、深水沟渠,地表松软不堪,通行极为困难。
这种地形,对动辄几十吨重的主战坦克而言,无异于寸步难行的死地。
一旦陷车,连救援都极为困难,将会大大减缓行军速度。
他和陆野一合计,直接从现代基地拉来了十辆专为水网地带打造的杀戮机器——两栖装甲突击车。
在陆地上,它是最高时速能飙到七十公里的履带杀手,车顶的一零五毫米线膛炮足以轰碎一切城墙。
而一旦下了水,它就能瞬间化身为一艘重型内河炮艇,乘风破浪,完美适应河南这水洼泥沼地形。
除了地面上的两栖编队。
天空中的火力配置同样奢华。
两架满载对地导弹的武装直升机负责空中压制。
自杀式单兵无人机更是配置了数百架。
晨曦微露,寒霜满地。
安乐村外,尖锐的集结号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。
大军拔营,所有的战士都在迅速登车,做着战前的最后准备。
村口。
朱念禾紧紧牵着十岁弟弟朱念米的手,站在寒风中,眼神中满是担忧与不安。
她看着这支在旷野上列阵的军队,满打满算,似乎也不足两千人。
就在这时,雷鸣穿着一身笔挺的迷彩服,大步走了过来。
他笑着伸出粗糙的大手,用力揉了揉小男孩朱念米的脑袋。
“怎么了?愁眉苦脸的。”雷鸣看着朱念禾,随口问了一句。
朱念禾咬着嘴唇,眼眶微红。
“恩公……你们就这么点人,过不去洛水的。”
她鼓起勇气,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担忧。
“现在洛水南岸的河滩上,足足驻扎着五万多流寇啊!”
“他们为了打进洛阳城,在那条河边耗了整整十天了,每天都在死人,尸体把河水都染红了……”
朱念禾猛地抬起头,满眼含泪。
“恩公,您是我们姐弟俩的救命恩人,民女不想看着恩公去送死。”
“你们这点人过去,会被那五万饿疯了的流寇给生吞了的!”
听到这番质朴的话,雷鸣微微一愣。
随后,他洒脱地笑了起来。
“放心吧,妹子。”
雷鸣拍了拍腰间的手枪,眼中透着一股睥睨天下的霸气。
“我雷鸣,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。”
“那些连饭都吃不饱、拿着锄头木棍的流寇,怎么配跟我的兵比?”
雷鸣转过身,从随身的战术背包里掏出一袋压缩干粮,直接塞到了朱念禾的手里。
“拿着。”
雷鸣叮嘱道:“这东西顶饿,每次只要掰下一小块,用水一煮,就能涨成一大碗面糊糊。”
“好好在后方的村子里等着。”
雷鸣转头看向洛阳城的方向,目光冷酷如铁。
“等我们解放了整个洛阳府,宰了城里那个富得流油的福王。”
“到时候,全河南受苦受难的老百姓,就都能吃上白面馒头和饱饭了!”
说完,雷鸣毫不犹豫地转过身,大步跳上了一辆两栖突击车的指挥舱,冲着下方挥了挥手。
“全军出发!”
轰隆隆——!
超导电机的嗡鸣声响彻云霄,钢铁洪流卷起漫天烟尘,朝着洛阳城浩浩荡荡地开拔而去。
朱念禾拉着年幼的弟弟,死死抱着怀里那袋救命的食物。
在这深秋刺骨的寒风中,这位大明宗室的后代,扑通一声重重地跪在泥地上,朝着远征军离去的方向拼命磕头。
她在心中默默祈祷,祈祷这支天神般的军队,能够平安凯旋。
……
与此同时。
洛水南岸,寒风如刀。
流寇中军大帐外,一杆写着“替天行道”四个大字的破烂大旗,正在半空中猎猎作响。
过江龙孙蛟站在大旗下,手里抓着一块半生不熟的马肉,大口大口地撕咬着。
他满脸横肉,一双倒三角眼里透着毫不掩饰的野心与贪婪,死死盯着几里外那座巍峨雄壮的洛阳城。
只要跨过这条洛水,打下洛城,那座城里数不清的金银财宝、娇滴滴的女人,就全都是他孙蛟的了!
他本是河南南阳府的一个破落户,早年间因为跟人争夺私盐地盘,几刀捅死了当地的一个富商,从此落草为寇。
这十年来,他带着几百号亡命徒盘踞在伏牛山里,打家劫舍,杀人越货,日子过得倒也滋润。
孙蛟懂规矩,暗地里给足了买命钱,跟官兵倒也算井水不犯河水。
他每天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,在这伏牛山里安安稳稳地当个土霸王。
直到一两个月前,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传到了中原。
西北那边,突然冒出了一股神秘的反贼!
听说那伙反贼的首领,不仅明目张胆地杀官造反,还把西北那些皇亲国戚和地主老财全给抄了家!
那一箱箱的金银珠宝,堆得比山还要高!
那白花花的大米馒头,更是让手底下的泥腿子们顿顿吃到撑!
最让孙蛟感到震撼和疯狂的,是后来的战报。
大明朝廷调集了十万九边精锐去围剿,结果竟然中了那股反贼的埋伏,十万大军全军覆没,连三边总督都被生擒了!
这个消息一出,整个大明朝廷彻底瘫痪,满朝文武全被吓破了胆。
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,孙蛟在山寨里喝得酩酊大醉。
他一把摔碎了手里的酒碗,双眼冒着饿狼般的绿光。
凭什么?!
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。
凭什么西北那群反贼就能坐拥金山银山,睡王府里娇滴滴的妃子。
他孙蛟却只能窝在这穷山沟里当个见不得光的草寇?
他西北能反得,我孙蛟凭什么反不得?!
这大明的天下,已经是一头拔了牙的病大虫,谁都能上去割一块肉!
于是。
孙蛟毫不犹豫地带着手下的几百老匪,走出了伏牛山。
他学着西北那群反贼的模样,也给自己扯了一面“替天行道”的大旗,自称义军。
打着杀贪官的口号,四处招揽那些活不下去的流民百姓。
饿疯了的老百姓一看有义军收留,全都拖家带口地跑来投奔。
短短半个月,他的队伍就从几千人暴涨到了几万人。
可是,孙蛟骨子里就是个烧杀抢掠的土匪,他哪里懂得什么治理地方、救济灾民?
几万张嘴要吃饭,他没有粮,那就只有一个字。
抢!
他不分青红皂白,无差别地抢。
路过村庄,把老百姓家里最后一把谷糠抢走;
遇到大户,把地主全家杀光,金银细软洗劫一空。
那些跑来投奔他的穷苦百姓这才发现,这哪里是什么替天行道的义军,这分明就是一群披着人皮的蝗虫!
可是,他们已经上了贼船,再也下不去了。
外面的村庄都被孙蛟烧光抢光了,要是脱离这支队伍,不用官兵来抓,他们在荒郊野外马上就会被活活饿死。
这些被裹挟的百姓,心里恨不得扒了孙蛟的皮,但为了活命,为了能从孙蛟手里分到一口残羹剩饭,只能麻木地跟着队伍,沦为攻城拔寨的炮灰。
就这样,靠着裹挟和无休止的劫掠。
孙蛟的队伍犹如滚雪球一般,迅速膨胀到了五万之众。
如今,这五万大军兵临洛阳城下,与洛阳城隔河相望。
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?”
孙蛟站在洛水岸边,他眼中闪烁着狂热的野心,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。
那洛阳城里住着的,可是万历皇帝最疼爱的亲儿子,富可敌国的福王朱常洵!
听说福王府的银库里,足足藏着几百万两白银!
“只要过了这条洛水,打进洛阳城!”
孙蛟猛地拔出腰间的大刀,满脸狰狞地自言自语。
“老子就砍了那个死胖子的脑袋!”
“有了那几百万两白银,老子就能买来全天下的兵器战马,再招募十万、二十万大军!”
到了那个时候,大明朝廷算个屁!
西北那个姓陆的反贼又算个屁!
他孙蛟带着几十万大军一路挥师北上,直接打进北京城。
那张金灿灿的龙椅,他也未尝不能去坐上一坐!
想到自己身披龙袍、后宫佳丽三千的美妙场景。
孙蛟忍不住仰起头,爆发出一阵猖狂至极的得意大笑。
然而,就在他彻底陶醉在帝王美梦的时候。
“报——!”
一声凄厉到极点的惨叫,突然从身后的大营方向传来,粗暴地打断了孙蛟的狂笑。
一名在外围放哨的老匪,连滚带爬地冲破了人群,满身泥污地摔在孙蛟脚下。
“大当家的!不好了!”
老匪脸色惨白如纸,像是看到了地狱里的恶鬼,声音嘶哑而绝望。
“后方……咱们大营的后方!”
“突然杀来了一支没见过的神秘军队!”
“他们行军速度很快!咱们……腹背受敌了!!!”